新中国两次实行军衔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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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秉君.新中国两次实行军衔制[J].百年潮,20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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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秉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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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军衔,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通常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军人的职务、军事素养和业务素养、资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分,授予军人的一种衔称。同时,军衔也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份的称号和标志。可是我军自1927年8月1日建军后,在漫长的战争年代一直没有实行军衔制。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于1955年我军才开始首次实行军衔制。但由于时代局限和诸多原因,首次军衔制仅仅实行不到十年,便于1965年6月1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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