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在地方志中的地位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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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莉.档案在地方志中的地位和作用[J].沧桑,2004(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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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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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市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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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这些原始记录是因为工作活动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日后转化为档案而形成的,它是人们活动的自然产物,是历史的真迹。档案有的是当事人的亲笔手稿,或有亲笔署名印章,有是的盖有机关印信的公文原件,有的是形象的拍照和原声的录音,它真实地记录了形成者的思想和行动,是令人信服的历史证据,与其它史料比较起来,是最完整最系统的记录。正是由于档案的这种原始性和可靠性,编修地方志书如欲占有大量而确切的资料,尤为离不开档案资料。可见档案工作在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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