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先占取得制度之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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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芳.浅析先占取得制度之构建[J].攀登,2008,27(4):134-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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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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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峰律师事务所,青海,共和,8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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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先占取得制度作为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确立价值,当今世界很多国家的民事立法均不同程度地使这一制度得以体现。可见,其作为取得无主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手段仍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而我国的这一制度却长期为国家公权所取代,致使私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尤其是在新近出台的《物权法》之中,这项制度也没有被确立,这对于我国民法的完善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今后,在我国民事立法中应填补这项空白,以维护其私法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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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先占取得 私权 公权 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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