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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州长对甘孜州续志工作作出批示
作者姓名:于晓晖
摘    要:2007年11月12日。甘孜州州长李昌平在《甘孜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对全州地方志工作的建议意见》上作出重要批示:“以史为鉴,可以明事理;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修志工作至关重要。请州政府分管领导根据州人大的审议意见,认真改进完善修志工作,具体要求是领导要加强,经费要保证,质量要确保。请州政府办把强化修志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文字资料报送州人大常委会。”

关 键 词:甘孜州  李昌平  续志工作  批示  州长  人大常委会  修志工作  以史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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