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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1894年之前清政府向外商出租土地的得失
引用本文:王中茂.论1894年之前清政府向外商出租土地的得失[J].史学月刊,1998(3).
作者姓名:王中茂
作者单位:洛阳师专历史系
摘    要:鸦片战争后至甲午战争之前,清政府向外商出租了大面积土地。清政府对出租土地的管理,经历了永租制到按《上海租地章程》管理的过程;向外商出租土地对国内经济有其积极的一面:吸引了不少外资,开发了一批本来荒芜的土地,促进了通商口岸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中外封闭隔绝的状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清政府的财政收入,改变了原有的单一的封建经济结构。弊端也比较突出:有章程制定的失误,也有管理上的欠缺,甚至根本没有管理可言。外商向政府交纳的土地税金额有限,地价、地税标准对外商有利,弊端的根源在于清政府对出租土地管理的忽视。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并予以重视

关 键 词:清政府  外商  土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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