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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地方祠祀的分层与运作--以生祠与城隍神为中心
作者姓名:雷闻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100732
摘    要:唐代的地方祠祀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由国家礼典明文规定并全国通祀者 ,其次是由地方政府所赋予合法地位的祠祀 ,最后则是由州县官府判定为淫祠者。对于地方政府而言 ,第二类祠祀最为重要 ,对它们的态度显示了国家意识形态对地方文化传统的妥协和引导。生祠和城隍神是这类祠祀的典型代表。对于为数众多、来源各异的地方祠祀 ,国家并不将其简单作为“淫祠”加以禁毁 ,更多是通过将其纳入国家礼制系统而赋予官方地位 ,其正当性来源于地方政府的认定。

关 键 词:唐代  地方祠祀  生祠  城隍神  礼制  淫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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