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礼·地官·质人》中一句话的标点与注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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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红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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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古籍所,吉林,长春,1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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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针对《周礼·地官·质人》中的一向为学者所忽视的标点问题,重申了中华书局《周礼正义》标点本正确读法。作者结合睡虎地秦简、九店楚简等简牍资料,指出《周礼·地官·质人》这句话是战国时期奴隶买卖的反映。推翻学术界长期信奉的郭沫若先生的周奴隶买卖说,为《周礼》一书的断代问题提供了积极的帮助,同时作者还指出《周礼》此处的“货贿”一词在先秦时期特指金玉类贵重货物,而非一般商品的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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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周礼》 货贿 |
文章编号: | 1009-1017(2001)06-002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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