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修志在盛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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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小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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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广西,南宁,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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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出台了。这是地方志工作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创新了千百年来方志编纂沿袭的“官书官修”的基本模式,形成了“官书法修”的新格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为社会主义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的出台,可谓大势所趋,瓜熟蒂落。一是适应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过去修志倚重行政命令和手段进行,人治色彩较浓。在改革逐步深化的今天,单凭行政命令和手段来推动修志已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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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工作 地方志工作 盛世 修志 社会科学领域 文化法制建设 地方志事业 《条例》 |
文章编号: | 1003-434(2006)04-00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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