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松政府对生化武器的政策与《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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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磊,黄,卉.尼克松政府对生化武器的政策与《禁止生物武器公约》[J].史学月刊,2014(4):62-7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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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 磊 黄 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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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69年,美国尼克松政府上台后,出于国内外政策的考虑,与苏联进行了多项双边与多边军备控制与裁军谈判。生物与化学武器控制与裁军也成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尼克松政府经过研究决定全面放弃生物和毒素武器以及首先使用化学武器的权利,只保留有限的化学报复能力及防御性生化研发项目,并决定批准禁止使用毒气及细菌战争手段的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但不把催泪瓦斯和除草剂列入禁止范围。在这一政策背景下,美国与苏联、英国等联合,成功地促成了《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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