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个有关香港的《穿鼻草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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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远猷.没有一个有关香港的《穿鼻草约》[J].炎黄春秋,19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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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远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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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贵刊于1996年第一期发表的徐庆全同志所著《1841─1997年:香港156年的风雨历程》专稿,立意正确,论述清楚,可读性强,很有积极现实意义,读后收益匪浅。但是,文章谈到这样一段历史:“当1841年1月20日义律提出四项正式要求时,25日,琦善便在穿鼻洋的海面上,全部接受了这些条件。这就是臭名昭著的《穿鼻草约》。条约的内容为:(l)割让香港予英国;(2)赔款600万银元;(3)两国官吏平等相待;(4)恢复广州通商。”“尽管这个条约还仅仅是个草约,但义律为了造成既成事实,1月21日即迫不及待地公布了。”我认为这是沿用了中外近代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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