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行政改革述论(1945—1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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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大禹,王球云.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行政改革述论(1945—1949)[J].民国档案,2022(2):89-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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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大禹 王球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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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 江南大学图书馆与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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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战后国民政府行政改革研究(1945—1949)”(17BZS014)的中期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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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试图完成从训政到宪政的过渡,通过行政改革完成“建国”任务。各党派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达成改革共识,国民党六大及六届二中、三中全会成为改革的重要标志。行政改革由国民党权威人物蒋介石发动,采取从中央到省市的行政体制机制的调整、机构精简和人员裁并等多种改革举措,树立新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率。这其中既有围绕“和平建国”的相关努力,也有借改革之名而务内战之实的偏离。1947年的政府改组欲使改革进一步深化,却成为改革的转折点。随着内战局势的急转直下,改革愈发偏离既定轨道。抗战胜利后蒋介石仓促推进行政改革,不仅未能完成“建国”任务,反而加速了国民政府的崩溃,值得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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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抗战胜利后 国民政府 行政改革 政治协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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