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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代“先请”制
作者姓名:薛静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 山西 太原 003006
摘    要:随着"刑不上大夫"原则的复归,汉时贵族官吏减免刑罚的先请制产生并不断完善,由最初的荣宠之举发展为官吏的普遍特权,不满六百石之墨绶长、相也被包括在内。违反先请,不经皇帝裁决擅自处理,要受到惩处。汉时先请,就对象和程序而言,与后世八议关系密切。

关 键 词:刑不上大夫  先请  吏六百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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