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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被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立法出台项目
引用本文:毕志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被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立法出台项目[J].中国地方志,2009(4):30-30.
作者姓名:毕志强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摘    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2009年立法工作座谈会的部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9年年初被列入自治区2009年地方性法规8个出台项目之一。为此,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专门成立了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目前,

关 键 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地方志工作  立法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  项目  出台  人民政府  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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