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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酷吏传》“诏书召捕”献疑
作者姓名:王伟
作者单位:文物出版社
摘    要:汉书卷九○《酷吏传》:“永治、元延间………北地大豪浩商等报怨,杀义渠长妻子六人,往来长安中。丞相御史遣掾求逐党与,诏书召捕,久之乃得。”其事又见《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会北地浩商为义渠长所捕,亡,长取其母,与猪连系都亭下。商兄弟会宾客,自称司隶掾、长安县尉,杀义渠长妻子六人,亡。丞相、御史请遣掾史与司隶校尉、部刺史并力逐捕,察无状者,奏可……浩商捕得伏诛,家属徙合浦。”《酷吏传》之“诏书召捕”,各本无异文,历代史家也未有解说,但其文义明显不可通。浩商等人犯有重罪而逃亡,不可能因为朝廷下诏书召他们,就乖乖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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