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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灭亡后,皇室还藏有多少财富?
摘 要:
正1912年,经南京临时政府、袁世凯及清皇室磋商,达成一份《清室优待条件》。其中第7条规定,皇帝辞位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据当时清室理解,包括宫内所有的物品,主要有皇宫内藏物品(文物、银两、日用品)、热河行宫(今承德避暑山庄)、盛京行宫(今沈阳故宫)内藏物品,颐和园及数量庞大的皇家庄田。宫内藏品中,最具价值的乃是数量浩繁的文物。而清室为了筹措日常运转经费,常常变卖所藏文物,而且多流入外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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