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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点校商榷(四则)
引用本文:朱桂昌.《汉书》点校商榷(四则)[J].史学史研究,1980(2).
作者姓名:朱桂昌
摘    要:《汉书》历来号称难读,又经过近二千年的辗转流传,错误之处不少,虽然经过历代史家的注释考订,仍然是二十四史中较为艰澁的一种。因此,选择善本,标点校勘,更为必要。中华书局出版的点校本二十四史,大有益于读者,这是毫无疑义的。但这是一件十分浩繁艰巨的工作,难免还有不够尽美尽善之处。特别是其中的《汉书》,值得讨论的地方仍然很多。本文举出下面四例,以奉商榷,并就教于史界同好。一《宣帝纪》,点校本252页,原文:“又曰:‘令甲,死者不可生,(一)刑者不可息。’……”注(一)文穎曰:“萧何承秦法所作为律令,律经是也。天子诏所增损,不在律上者为令。令甲者,前帝第一令也。”如淳曰;“令有先后,故有令甲、令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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