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辨证地看待修志原则 |
| |
引用本文: | 王复兴.要辨证地看待修志原则[J].新疆地方志,2002(2):24-26. |
| |
作者姓名: | 王复兴 |
| |
摘 要: | 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中各地共同遵循了一些基本原则。如体例方面的横排纵述,写法方面的述而不论,内容方面的详今略古,遵守地域范围方面的越境不书,大事记编写方面的编年体,等等。这些原则对统一各地志书的体例、写法,保证志书具备方志的特点,以及提高志书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几年,特别是在讨论续修方志理论时,有人对这些原则提出了不同意见。本文就辩证地看待修志原则问题,谈些个人看法。
|
关 键 词: | 志书 修志 方志理论 续修 编年体 体例 大事记 原则 首届 看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