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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赋税政策述略
摘    要:赋税是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战时财政的重要来源。战前国民政府“财政收入的90%至90以上,是出自赋税,而赋税的90%乃至90以上又是出自间接税方面”,直接税收入很少。主要税源为关盐统三大税,在1937年度预算中三大税收占77.33%。抗战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不仅要应付每天高达500多万元的军费,而且要支出一大笔建设经费,这些开支主要还得依靠税收。可是,沿海沿江经济较为发达的富庶地区悉被敌占,“占全税收一半以上的关税,乃至占全税收20%以上的统税都因战事影响而大减特减”,上海、天津、青岛、广州、汉口等关区的沦陷,使关税收入损失至少在70%以上,盐税收入损失不低于60%,统税损失比关盐两税还重,其它税收也因战事影响而锐减。国家财政面临严重困难。在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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