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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行文通则
摘    要:为保证自治区第二轮三级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质量,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颁布的有关出版物行文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行文通则。

关 键 词:《地方志工作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行文  通则  地方综合年鉴  编纂质量  出版物  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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