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视野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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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新 蔡浩明 刘高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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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工业大学法律系,湖南工业大学法律系,湖南工业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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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永恒追求的梦想。法治是人类自身建设的理性工具。通过法治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共处对于人类社会有重大的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和谐社会和法治的相互关系来分析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法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和谐社会。特别是通过阐述立法与普遍正义、执法与分配正义、司法与校正正义来论证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的唯一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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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法治 政治国家 市民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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