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方志工作机构开展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三周年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公布施行学习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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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辉.新疆地方志工作机构开展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三周年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公布施行学习宣传活动[J].新疆地方志,2009(2):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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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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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5月18日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日。三年来,新疆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修志工作,建立地方志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地方志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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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地方志工作 工作机构 周年纪念 国务院 宣传活动 学习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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