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放辟邪侈”释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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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靖人.孟子“放辟邪侈”释论[J].史学月刊,2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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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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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历史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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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孟子答齐宣王问时云:"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杨伯峻:《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3页)此段中部分文字,在孟子回答滕文公之问时亦有出现(杨伯峻:《孟子译注》,第89页)。以上文句,乃孟子仁政理论中的重要内容,牵涉到很多问题。现理解基本没有什么障碍。但笔者以为,对于其中"放辟邪侈"四字的传统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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