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方志办按新编制配齐处级干部,完成向依照公务员管理的过渡 |
| |
引用本文: | 何志英.天津市方志办按新编制配齐处级干部,完成向依照公务员管理的过渡[J].中国地方志,2006(2):61-61. |
| |
作者姓名: | 何志英 |
| |
作者单位: | 天津市地方志办公室 |
| |
摘 要: | 为了适应由职员管理向依照公务员管理过渡的需要,2004年2月,天津市地方志办公室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将原有的6个内设处(秘书处、理论研究处、市志指导处、区县志指导处、出版处、信息资料处)调整为5个内设处(秘书处、规划研究处、市志指导处、区县志指导处、年鉴指导处)和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天津市地方志馆)。天津市方志办编制调整后,在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的支持下,符合条件的干部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转为公务员,为市方志办机关工作人员:不符合转公务员条件的职工安排在下属的事业单位,为市地方志馆工作人员。
|
关 键 词: | 公务员管理 处级干部 机构编制 天津市 地方志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机关工作人员 市政府办公厅 信息资料 规划研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