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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条例》要克服“四易四难”现象
作者姓名:吴长征  吴燕
摘    要: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地方志工作进入依法修志的新阶段。2009年1月,《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对于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关 键 词:《条例》  《地方志工作条例》  《实施办法》  2009年  地方志事业  江苏省  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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