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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摄影作品的审美价值
引用本文:董阳.浅谈摄影作品的审美价值[J].丝绸之路,2010(6):85-86.
作者姓名:董阳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艺术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摘    要:艺术的本质在于它的审美性,所以不能单纯地把摄影称之为摄影艺术,就如说话并不都是朗诵艺术,写字并不都是书法艺术一样。缺乏审美价值的摄影作品只不过是一般的图片而已,虽然它能保存和传播某种信息,但不能冠以艺术品的美称。因此,不论科技如何发展,设备如何更新,摄影艺术必须保持自身的审美价值和艺术美。

关 键 词:摄影作品  审美价值  摄影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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