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态遗产的保护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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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启山.活态遗产的保护与申报[J].中华遗产,2005(5):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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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启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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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文化部外联局国际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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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简称”代表作”)项目自2000年实施以来已走过了6个年头,在全世界已宣布了两批共47项“代表作”。根据规定.每两年宣布一批“代表作”,每个国家每次只能申报一项,鼓励多国联合申报,不受国家名额限制。第三批“代表作”的申报工作已于2004年开始,并于同年10月底结束。我国申报的“新疆木卡姆民族歌舞”,以及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已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初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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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申报工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保护 民族歌舞 蒙古族 全世界 木卡姆 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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