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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要“修、用”并重
引用本文:侯晋元.地方志工作要“修、用”并重[J].沧桑,2006(5).
作者姓名:侯晋元
作者单位:山西阳泉市郊区地方志办公室 党支部书记编辑
摘    要:新近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地方志机构不仅担负地方志的组织编纂,而且担负地方志的开发利用;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形势下,要充分发挥地方志的功能,这就要求其必须“修、用”并重,不断开拓地方志工作的新领域。

关 键 词:地方志  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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