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秦汉国家统治机构中的“司空”
引用本文:宋杰.秦汉国家统治机构中的“司空”[J].历史研究,2011(4).
作者姓名:宋杰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摘    要:秦与西汉政府在郡国县乡设置过司空,掌管水利、土建工程,役使罪犯劳作,并负责徭役征发和追缴逋贷等事务。朝廷有邦司空、中司空,九卿属下也有监管刑徒劳作的多种司空机构,附设诏狱。西汉末至东汉前期,陆续撤销京师郡县的各种司空部门,仅在三公中保留司空,残存的罪犯劳动组织改称作部。其原因主要是国家统治政策以及刑法、徭役制度发生变化,罪犯劳动在经济领域中的地位和影响严重下降,致使司空机构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关 键 词:秦汉  司空  狱司空  刑徒  作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