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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引用本文:防城港市地方志办公室.防城港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J].广西地方志,2008(3):22-22.
作者姓名:防城港市地方志办公室
作者单位:防城港市地方志办公室
摘    要: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防城港市地方志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并结合防城港市当前修志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部署,使修志工作依法化、规范化、质量化,努力开创防城港市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崭新局面,为北部湾开发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关 键 词:《地方志工作条例》  防城港市  学习  修志工作  组织干部  国务院  法制化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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