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文化多样性”理念证成与非遗法治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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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一丁.“生物-文化多样性”理念证成与非遗法治创新[J].东南文化,2024(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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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一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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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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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十四五’时期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21GZDN22)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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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物-文化多样性”理念是一种建基于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整合、全面与协同看待人类与自身、文化、环境关系的世界观与认识论。该理念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宗旨,通过事先知情同意实现社区、原住居民和传统知识等要素相联互通。以该理念审察非遗法治十多年进程,我国虽在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遗地方立法践行事先知情同意等方面成就突出,但仍存在定位归类有待明确、上下位阶法律适用冲突、获取和惠益分享法律制度尚待建构等问题。我国应以最新版《非遗意见》为指引,在立法目的转化、结构框架调整、具体问题解决等方面展现该理念助推非遗法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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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物-文化多样性”理念 生物多样性 文化多样性 非遗法治创新 事先知情同意 获取和惠益分享 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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