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中国成立之时,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非常困难,中共中央号召全党全国人民争取用3年时间(即1950-1952年)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目标。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财政部及中国人民银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稳定金融和物价工作。首先是统一货币发行,为稳定金融和物价提供先决条件;二是打击投机倒把,重新建立市场秩序。国家要实现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就必须改造和建设。党中央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生产,重建自己的家园,同时也对人民解放军进行兵力裁减,以支援工农业生产,支持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950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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