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2008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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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志环.《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2008年8月5日)[J].广西地方志,2008(4):F0002-F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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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志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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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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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于2008年7月i4日签署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6号令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白2008年9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5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和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在南宁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吴建新,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秋洪,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陆瑞华,自治区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原主任蓝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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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方志工作 新闻发布会 南宁 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制办公室 《实施办法》 自治区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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