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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2008年8月5日)
引用本文:钟志环.《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2008年8月5日)[J].广西地方志,2008(4):F0002-F0002.
作者姓名:钟志环
作者单位:广西地方志办公室
摘    要: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于2008年7月i4日签署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6号令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白2008年9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5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和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在南宁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吴建新,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秋洪,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陆瑞华,自治区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原主任蓝日基,

关 键 词: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方志工作  新闻发布会  南宁  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制办公室  《实施办法》  自治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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