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幸乱之民”的治理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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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柏桦,李静.明代“幸乱之民”的治理困境[J].史学集刊,2023(1):5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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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柏桦 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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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安徽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 澳门科技大学社会和文化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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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曾经在地方及朝廷为官20多年的吕坤,在上万历帝的《忧危疏》中提到社会存在无聊、无行、邪说、不轨等四种“幸乱之民”,其是国家治理所必须面对的问题。作为治理国家的朝廷与官府首务就是安民,重民生而使家给人足,恤茕独以安养鳏寡孤独,劝学艺以期穷民得以为生,建仓储谷以备水旱蝗灾,行保甲以除盗贼,立乡约以去淫邪,禁奢靡而崇节俭,这是安民之道。欲使民安其生,乐享太平,治理国家的朝廷与官府必须要正视“幸乱之民”的存在,想方设法予以控制。明王朝扶植乾坤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奖善除恶,使“幸乱之民”不能危害社会秩序。“幸乱之民”是客观存在的,朝廷方针政策的变化,以及各级官府所采取的策略,不仅关系到对“幸乱之民”的管控,而且关系到对社会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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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明代 幸乱之民 律例 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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