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古代所谓书仪,是写信的范本。有一种常称为吉凶书仪的,则是在书札的范文之外,还包括婚丧礼俗的叙述与规定,是书仪的三种类型之一。敦煌发现的斯1725号写本书仪残卷,即属此类型。其中以问答形式,相当仔细地讲述了婚礼和丧礼的某些细节。本文以这个残卷为主,结合其他写本书仪,来探讨唐代婚丧礼俗。凡只称书仪的,都指斯1725号写本。 (上) 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年)修成的《大唐开元礼》,应当是唐代社会礼俗的准绳。但它成书以后并未广泛宣传推行,而且它主要是讲有关皇室和各级官吏的礼制,往往不适用于一般庶民。因此,起到礼仪轨范作用的书仪,就在民间很受重视,广为流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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