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现象不容忽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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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炯.“过劳死”现象不容忽视[J].黑龙江史志,2006(11):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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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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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黑龙江,哈尔滨,150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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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工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问题上.但由于近年来社会竞争压力的日趋激烈,一些用人单位为追求高利润、高回报,不惜对劳动者施加压力或者施以厚利诱惑的办法肆意延长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劳动者因过度劳累发生猝死的事件几年来经常发生.对“过劳死“现象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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