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地方志十件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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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长兴.2005年中国地方志十件大事[J].中国地方志,2006(5):6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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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长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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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鞍山市嘉伦花园内长兴街82—71信箱,11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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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在以《增强全社会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促进地方志工作的持续发展》为题的发言中,提出3点建议:第一,地方志工作应当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进一步重视;第二,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应当继续得到稳定;第三,地方志工作应当加快法制化的建设步伐。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运来的发言题目是《应尽快立法规范全国地方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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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中国社会科学院 地方志工作 大事 全国政协委员 政协副主席 持续发展 各级政府 立法规范 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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