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的“自然存在”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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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宝信.论马克思的“自然存在”观[J].攀登,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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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宝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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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驻马店地区卫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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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马克思建立的新哲学是以实践为根本特征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实践是人的实践,在马克思看来,实践的人具有两重属性。首先,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即是说,人具有自然属性;其次,人又是“类”存在物,即是说,人还具有社会属性。人既然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那就意味着,在人之外还存在着一个广博的自然界,对此,可称为“自然存在”,人既然经由“类”而结成社会,那就意味着,人已从自然界中移出,由人与人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形成人的社会,对此,可称为“社会存在”。就存在的实体性质而论,世界上只有这两种存在。那么,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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