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兼务官养廉银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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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南芳.清朝兼务官养廉银小议[J].黑龙江史志,2012(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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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南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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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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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代官员在正常的俸禄外增加养廉银后,对于官员的兼职也给予一定数额的养廉银,即所谓"兼任养廉"。兼任养廉是清代养廉的一种特殊形式,作为兼务官,除了自己本职所得的养廉银之外,还获得所兼任职位的养廉银。兼务官的养廉银依据"增事则增养廉,事毕则停养廉"原则支给,一定程度体现出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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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朝 雍正 兼务官 兼任养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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