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淄博市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引用本文:淄博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淄博市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J].中国地方志,2010(2):54-54.
作者姓名:淄博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作者单位: 
摘    要:2009年11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淄博市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1月30日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山东省的第二部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也是全国第一部市级地方史志工作法规。《淄博市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的审查通过,

关 键 词:史志工作  淄博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  审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