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教学中的若干主体职责探讨
引用本文:冯会玲.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教学中的若干主体职责探讨[J].黑龙江史志,2013(13):297-298.
作者姓名:冯会玲
作者单位:洛阳师范学院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实验课题“基于SWOT分析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教学研究——以洛阳师范学院为例”(编号:[2012]-JKGHAC-0123)阶段性成果
摘    要: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教学不论是对该专业人才的培养还是对该专业的稳健发展都至关重要,总体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教学过程涉及到的主体主要有该专业所属教学院系、教师和学生三方,这三方的职责及其履行情况就成为探讨的关键所在。

关 键 词:公共事业管理  专业教育  专业思维  专业信心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