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积极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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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巨硬.内江市东兴区积极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J].巴蜀史志,2006(5):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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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巨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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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内江市东兴区采取一系列措施宣传、学习、贯彻执行《条例》。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条例知晓率。区志办制作了两幅大型宣传横幅,分别悬挂在区委和区政府门口;将《条例》编入《地方志简报》,送发领导和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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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志工作 东兴区 内江市 《条例》 知晓率 区政府 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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