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站 |
| |
摘 要: |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23日作出决定,规定6月1日为新中国的儿童节,同时宣布废除国民党政府1931起实行的4月4日为儿童节的规定。1950年的6月1日,毛泽东主席亲笔为儿童节题写“庆祝儿童节”。这一天,在贵州省省会贵阳,数百名儿童在老师的带领下齐聚六广门体育场欢度自己的节日。为保证活动不被残匪捣乱破坏,当地政府派出了部队加以护卫。
|
关 键 词: | 新中国成立 影像 人民政府 儿童节 国民党政府 政务院 毛泽东 贵州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