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彦远与“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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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积寅.张彦远与“六法”[J].东南文化,19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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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积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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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艺苑》 主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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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齐画家和绘画评论家谢赫在其名作《古画品录》中提出了绘画批评的准则和创作方法上的纲领——六法,“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在评论每一画家时,谢赫以六法对照,分别其水平高下,列为六品.然而他对六法本身及其每一法并未作任何说明.到了南陈姚最著《续画品录》,也只是肯定“画有六法”,未曾发表具体的看法.直至晚唐的张彦远,才在他的《历代名画记》第一卷中,特列《论画六法》一节,作了专题的分析研究,可以说,他是谢赫提出六法以后,在中国绘画理论发展史上,第一个按照自己的理解来阐明六法的人.他对六法的解释并非逐条罗列,而是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对待,揭示了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所论精辟,大大充实并发展了六法,对以后的画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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