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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华北乡村“社首”初探——以山西泽州碑刻资料为中心
引用本文:姚春敏.清代华北乡村“社首”初探——以山西泽州碑刻资料为中心[J].清史研究,2013(1):129-137.
作者姓名:姚春敏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戏曲文物研究所
摘    要:"社首"是清代华北民间自治组织"社"的领导者,在清代山西泽州又被称为"维首"、"社领"、"社头"、"社长"等,是乡村社会的权威。从碑刻看,社首可以分为长期任职的执年社首和短期的督工社首,执年社首一般实行四人三年的轮换制度,由社众集体选举产生,个别村社采取家族轮值的方法。督工社首仅在村社出现大型公共设施修建时才被执年社首临时任命,人员依工程复杂程度而定,任期以工程完成情况而论。社首身份较为复杂,现有资料显示大约近十分之一的社首来源于下层士绅,其余多为普通社民。有清一代,社首在村落里主持春祈秋报、管理社费、维修庙宇、息讼止争、协调村际关系,权力几乎触及到华北乡村的全部生活。

关 键 词:清代  华北乡村  社首  遴选  下层士绅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Altar Head in Rural North China in the Qing Dynasty
Institution:Yao,Chunmi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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