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游客是否要补房差
引用本文:林松.游客是否要补房差[J].福建旅游,2005(5):54-55.
作者姓名:林松
摘    要:案田] 郑某诉称:她作为散客签约参加某旅行社2004年8月19日26日赴绵阳、九寨沟、黄龙、峨眉、乐山双飞8日游。26日下午等车准备返程时,地陪突然向她提出,由于她有3个晚上享受了单人房,应补交房差300元。她问地陪解释,一路行程都是导游安排,她没有提出住单人房的特殊要求,况且有2个晚上仍住3人间。地陪不听解释一定要她交钱,否则就不让上车、不让搭乘绵阳飞福州能航班。她说身上钱带不够,地陪威胁她至少要补交200元。最后在地陪胁迫下她写了200元的欠条。

关 键 词:游客  旅行社  住房差价  赔偿责任  旅游合同  监管体制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