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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与“变脸”:创意产业中民俗主义现象阐释
引用本文:刘爱华,艾亚玮.创意与“变脸”:创意产业中民俗主义现象阐释[J].民俗研究,2012(6):88-96.
作者姓名:刘爱华  艾亚玮
作者单位:1. 江西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研究中心、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2. 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赣文化中创业因素诠释"(项目
摘    要:在今天,创意产业在各国迅猛发展,已成为国际竞争的一个重要领域。作为民族文化基层的民俗文化,在创意设计中往往承担着胚体的作用,民俗元素经过剪辑、重构,融入现代科技,从而形成类型多样、新颖独特的创意产品。对于这样一种民俗主义现象,民俗学界并未予以足够的关注。无疑,它不是日常生活本身,而是一种艺术加工,是民俗文化的一种“变脸”。但这种“变脸”并不是虚构,而是一种艺术真实,并且仍源自民俗文化本身,因而对于创意产业中的民俗主义现象,我们不能一味加以排斥,而要正视并进行相应研究。对于仍处于边缘地位的民俗学来说,这或许是其融入主流学术、发挥更大价值的一个重要发展契机。

关 键 词:创意产业  民俗主义  变脸  发展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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