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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疆大吏 改革为民
引用本文:
单洪根.封疆大吏 改革为民[J].文史天地,2003(9):38-39.
作者姓名:
单洪根
摘 要:
巡抚为官名。古代偶有派官员至各地巡抚之举,但非专设之官。明置巡抚,从洪武二十四年(1391)敕遣皇太子巡抚陕西始。宣德年间于关中、江南等地设巡抚一职,以后便与总督同为地方最高长官。清代正式以巡抚为省级地方长官,总揽一省军事、吏治、刑狱等要务,地位略次
关 键 词:
巡抚
清代
职官制度
佟凤彩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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