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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误机旅行社可否免责
作者姓名:翁伟华
摘    要:2004年7月28日,阮某一行5人与福建某旅行社签定赴“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四飞六日游”合同。合同行程表安排7月28日从福州长乐机场飞往成都,晚住成都;7月29日7:10分从成都飞往九黄机场,游览黄龙景区:7月30日游览九寨沟;7月31日从九黄机场飞至成都后游览乐山;8月1日,游览峨眉山;8月2日从成都飞返福州。

关 键 词:成都 旅行社 机场 乐山 游客 合同 峨眉山 游览 九寨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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