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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17年国家对流散文物的收购保护——以浙江省收购“吴熙档案”为例
作者姓名:钱文艳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基金项目:2016年浙江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新中国成立初期浙江省文物保护研究(1950-1965)”(16CBZZ04)
摘    要:建国初期为有效遏制珍贵文物散失损毁现象,国家颁布系列文物保护政令、条例并通令执行。流散文物1的收购是国家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建国后17年,政府财政收入尚不充裕,但国家仍每年动用资金收购重要文物,并及时将其移交至相关部门,使"私有之物"成为"公有之器",流散文物得到妥善安置。浙江省对"吴熙档案"的收购可为佐证。

关 键 词:建国后17年  流散文物  收购保护  浙江省  吴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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