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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唐代为例看封建社会的"母权"
引用本文:贾艳红.以唐代为例看封建社会的"母权"[J].史学月刊,2003(7):123-126.
作者姓名:贾艳红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    要:一提起封建社会的家庭关系和妇女的社会地位。人们往往一言以蔽之日“男尊女卑”。这种提法太笼统、太含糊,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片面的。因为人们往往只看到“三纲”对妇女的压制,而忽视了“孝亲”、“敬长”对年长妇女的保护。在“家无二尊”的父家长制社会中,夫是一家之长,妻则居于从属地位,夫为妻纲,妻要顺从丈夫。

关 键 词:封建社会  妇女  社会地位  唐代  主婚权  财产管理权
修稿时间:200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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