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唐代为例看封建社会的"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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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艳红.以唐代为例看封建社会的"母权"[J].史学月刊,2003(7):123-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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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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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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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提起封建社会的家庭关系和妇女的社会地位。人们往往一言以蔽之日“男尊女卑”。这种提法太笼统、太含糊,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片面的。因为人们往往只看到“三纲”对妇女的压制,而忽视了“孝亲”、“敬长”对年长妇女的保护。在“家无二尊”的父家长制社会中,夫是一家之长,妻则居于从属地位,夫为妻纲,妻要顺从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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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封建社会 妇女 社会地位 唐代 主婚权 财产管理权 |
修稿时间: | 2002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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